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,树立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标杆。在对城市建筑能源资源消耗、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评估基础上,结合建筑外遮阳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情况,制定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,明确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,确定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及布局要求。推动开展绿色低碳城区建设,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,推动超低能耗建筑、零碳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、装配式建筑、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等项目落地实施,全面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健全法规标准体系。
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,推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法规,落实各方主体责任,规范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健康发展。引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(修)订相关地方性法规、地方政府规章。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,制(修)订零碳建筑标准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、建筑碳排放核算等标准,将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基本级要求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做好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等标准的贯彻实施。鼓励各地制定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方标准。
(二)落实激励政策保障。
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、财政、税务等部门沟通,争取落实财政资金、价格、税收等方面支持政策,对高星级绿色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、零碳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、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、绿色农房等给予政策扶持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,创新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,强化绿色保险支持。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,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。探索大型建筑碳排放交易路径。
(三)加强制度建设。
按照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》,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三星绿色建筑标识,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二星、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授予方式。完善全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系统,提高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备案效率。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,逐步建立能效测评标识制度。定期修订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,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、适用性和可靠性。加强与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等相关行业数据共享,鼓励利用城市信息模型(CIM)基础平台,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。逐步建立完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机制,提供节能咨询、诊断、设计、融资、改造、托管等“一站式”综合服务。加快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,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机制,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。
(四)突出科技创新驱动。
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,组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,推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先进制造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深度融合。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的作用,不断优化项目布局,引领绿色建筑创新发展方向。加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,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,打造协同创新平台,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。支持引导企业开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备和产品,培育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产业链,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的集成应用。
(五)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模式。
在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阶段,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,鼓励采用“互联网+监管”方式,提高监管效能。推行可视化技术交底,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立实体样板方式,统一工艺标准,规范施工行为。开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试点,运用保险手段防控外墙外保温、室内空气品质等重要节点质量风险。
以上就是关于【住建部】“十四五”建筑遮阳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正式发布—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详细介绍,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及规划,如果后期大家还有相关被动房遮阳的问题,大家可以持续关注科尔建筑官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