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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遮阳产品的规定

来源: 未知   作者:admin   发布时间: 2022-11-29   次浏览

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行业标准《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》JGJ 237-2011 和《建筑遮阳通用要求

  对于外遮阳相信大家并不陌生,随着我国建筑发展越来越迅速,大家对遮阳要求也是越来越高,所以目前建筑产品也有很多,那么对于建筑遮阳产品的规定你了解多少?下面就由科尔建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。

  (1)外遮阳产品的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行业标准《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》JGJ 237-2011 和《建筑遮阳通用要求》JG/T 274-2010 规定等级要求。

  (2)外遮阳产品的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,当无明确设计要求时,一般掌握标准为:6 层以下建筑抗风等级不应小于 4 级(即卷闸窗产品安全测试压力大于 600Pa,金属百叶帘安全测试压力大于 250Pa);6~11 层建筑抗风等级不应小于 5 级(即卷闸窗产品安全测试压力大于900Pa,金属百叶帘产品安全测试压力大于 400Pa);高于 11 层建筑抗风等级不应小于 6 级(即卷闸窗产品安全测试压力大于 1200Pa,金属百叶帘产品安全测试压力大于600Pa)。

  (3)根据遮阳产品抗风性能分级标准,外遮阳金属百叶帘产品抗风性能要求应不低于 4 等级,外遮阳卷闸窗(金属硬卷帘)应不低于 5 等级。

 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遮阳产品的规定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如果后期大家还有相关建筑外遮阳的问题,大家可以重修关注科尔建筑官网。